苏州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九问九答
发布日期:2019-08-01 01:20:50 |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问题二:如何查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名单?
1、登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跨省、省内、长三角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ybj.jiangsu.gov.cn;
2、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si.12333.gov.cn;
3、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拨打参保地或居住地(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区号+12333查询。
问题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个人应负担哪些费用?
参保人员直接结算时,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进行结算。
问题四: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采取什么结算方式?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目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长三角上海门诊),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
问题五:如何实现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先备案再选择就医地并持符合异地就医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院划卡就医。
问题六: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哪些要求?
一是参保地 “先备案、选择就医地”。二是在就医地持卡就医。
问题七: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备案、领卡并选择就医地、持卡就医
1、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至参保地(苏州市本级、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转外就医需先至本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3、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在参保所属区(苏州市本级、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经办机构凭参保人二代身份证领取省标准社会保障卡。
5、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至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二、备案方式:参保地经办窗口、苏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政务邮箱(ylshk@sbzx.rsj.suzhou.gov.cn)、长三角政务“一网通办”。
问题八:未划卡的异地就医费用如何进行报销?
已备案未划卡的,按参保地零星报销规定执行。
问题九:异地就医时在就医地药店购药、门特、门统待遇是否可以报销?
目前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直接划卡结算,跨省联网定点医院的住院和长三角上海门诊直接划卡结算医保个人账户、地方补充(居民门诊补助)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及特药待遇仍需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